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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自即日起,學生得上網「申請課程停修」

【自即日起,學生得上網「申請課程停修」】

一、本學期學生申請停修期間(第812週):1081028日上午10–1129日下午4
二、學生申請停修方式:
(一)採網路申請方式辦理。
(二)停修期間,可上網申請停修或取消停修,並以最後申請課程為準。
三、學生申請停修注意事項:
(一)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;經學習預警或自覺課程可能會不及格者,可考慮停修該課程。
(二)停修後,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最低學分數。
(三)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減修學分(修習少於每學期應修習最低學分數)者,請於系統登記停修後列印減修學分申請表,送交各系所主管審核同意後,送回註冊課務組始得辦理停修。
(四)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。
(五)請參閱「國立宜蘭大學課程停修申請作業流程圖」。
(六)必修停修課程,非不及格課程,應於學期中補修,不得暑修。
(七)申請停修學生每學期停修後之科目,以註冊課務組列印之停修後選課清單為準。
四、請授課教師於124日上午10時起至本校網頁「校務資訊服務網」下載「停修學生名單」並核對確認。


教務處註冊課務組    敬啟
承辦人:劉玉梅(分機708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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